本報訊 男子李林(化名)駕駛小轎車將六旬老漢王大爺撞倒在地。出事后慌亂不已的他未設置警示標志,導致另外兩輛車又從老人身上碾軋而過,至王大爺死亡。經交管部門認定,李林負主責,第二輛車的司機蔣某負次責,王大爺與第三輛車司機何某無責。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大爺的家屬將李林、蔣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90多萬元。
去年十一假期, 80后男子李林駕車從外地回京,車輛行駛至京深路一路口時,一個不留神將正在過馬路的六旬老漢王大爺撞倒在地。李林驚慌不已,將車挪到一邊后就打手機求助,卻忘記了設立警示標志。
孰料,不清楚路上情形的后兩車司機蔣某、何某一一駛來,又接連兩次從王大爺身上碾軋而過。救護車趕到時,王大爺已死亡。
交管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李林應付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第二輛車的司機蔣某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第三輛車的司機何某及王大爺無責。事故發生后,李林已經給付了王大爺家屬16萬元賠償金。
王大爺的親屬基于以上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將李林、蔣某及車輛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90多萬元。
庭審時,李林稱,“我經濟能力有限,暫時拿不出幾十萬元,但是我的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希望保險公司能夠賠償。”本案將擇日宣判。J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