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澎湃新聞發表《湘潭大學“情殺案”前年已開庭,如今20個月過去仍未宣判》一文,報道了湖南湘潭中院審理的曾愛云故意殺人一案,自2013年4月17日開庭至今沒有下文。
此前,湘潭中院即因該案久押不決飽受各界質疑,當選澎湃新聞評選的“2014年度最任性的政法機關”之一。
2014年5月2日,湖南邵東縣野雞坪鎮建新村,犯罪嫌疑人曾愛云的母親趙春秀一聽到自己兒子的遭遇就悲憤不已。高征 澎湃資料
1月12日,屢次拒絕采訪的湘潭中院,通過官方網站回應了澎湃新聞的報道,稱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部分事實不清,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先后二次以需要補充偵查為由建議法院延期審理。法院將這一情況通報了被告人曾愛云的辯護律師鐘致遠。鐘致遠律師表示理解,但希望盡快結案。
不過,鐘致遠律師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從未對該案久審不決向法院方面表示過“理解”;而湘潭中院以所謂“檢察院提出補充偵查建議延期審理”為由解釋該案至今未判,更被諸多法律界人士質疑“閃爍其辭、誤導輿論”——即使按照法院的說法計算,法律規定的補充偵查的期限也早已過去,該案的審理依然大大超出刑事訴訟法關于案件審限的規定。
如今,又一個月過去,已涉嫌嚴重超越審限的湘潭中院,仍未對該案依法作出判決。
不死的“死囚”
一場馬拉松式的審判,占據了曾愛云人生中最可貴的11年。
2003年,湖南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2002級研究生周玉衡遇害,時年26歲的曾愛云作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押。
而后,曾愛云的命運在一次次審判中不斷被改寫。他曾收到過3份湘潭中院下發的死刑判決,1份湖南高院的維持死刑判決,以及最高法院的不予核準死刑裁定。
2003年9月,在工作兩年后,曾愛云回到母校湘潭大學,攻讀機械工程學院的研究生。一次聚餐,他結識了同學院的女生李霞,兩人互有好感,關系逐漸密切。
曾愛云是湖南邵東縣人,導師對他的評價是:成績好,外向,能力強,尊敬教師。
在和曾愛云相識前,李霞與研究生院黨支部書記周玉衡已戀愛四年。曾愛云出現后,她決定與周分手。
得知事情原委后,周玉衡心生不滿,他后來還從同學口中得知曾愛云有“作風問題”。10月27日,他將這一傳聞告訴了李霞,還勸她回到自己身邊。
當晚19時30分,和李霞在一起的曾愛云打電話給周玉衡,為自己辯解,并約他晚8點在圖書館前見面,表示愿把李霞送還給他。20時許,周玉衡是在陳華章的攙扶下,如約來到圖書館,與曾愛云、李霞見面。
陳華章是曾愛云“有錢一起花”的朋友,也是周玉衡的師兄,時年25歲。
碰頭后,彼此間也沒有過多交談,周玉衡便被陳華章扶回宿舍。
當時,李霞就已注意到,周玉衡看起來頭昏乏力,感覺不放心,準備和陳一起送他回去,但被陳拒絕了。
23時40分,一位加班的老師因廁所沒燈,欲在草地上方便時,發現了周玉衡的尸體,隨即報警。
案發證據存疑
湘潭檢方認為,周玉衡是被陳華章和曾愛云合謀殺害的。當晚周玉衡遇害之前,喝了陳華章放了安眠藥的水,坐在工科南樓308室椅子上昏昏欲睡時,被曾愛云從背后用繩子勒住頸部致死。此后曾和陳一同將周的尸體拖入電梯至一樓,拋尸于樓外草地上。
檢方認定,曾、陳二人殺害周玉衡的動機是:陳與周是同一導師,但導師偏愛周,陳心懷妒忌;而曾與周的女友李霞關系密切,周將曾以前品行不端的情況告知李霞,并歸勸李霞,引來曾的不滿。
曾愛云被警方初次訊問時,他堅稱當晚始終和李霞在一起。幾經訊問后,他改變口供,承認殺害了周玉衡。但在2004年7月14日,湘潭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他當庭翻供,稱遭受刑訊逼供,做了有罪供述。此后歷次庭審,他都否認殺人。
鐘致遠律師自2005年介入此案。他認為,警方認定曾愛云殺人的證據——兇案現場留有與曾愛云所穿皮鞋的鞋底花紋種類同一的殘缺鞋印,椅子后背有曾愛云手印,曾愛云褲子口袋中還發現一根與作案的棕繩種屬一致的纖維——存在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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