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新京報記者從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獲悉,因“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簡稱“奔馳金融公司”)被北京銀保監局處以8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于本次罰款,截至目前奔馳方面還未回復。
今年4月初,西安奔馳女車主剛提車就發現發動機存在漏油,隨后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協商無果便爬上引擎蓋哭訴維權,該視頻在網絡上持續熱傳。隨著維權事件的持續發酵,西安利之星違規收取上萬元的“金融服務費”也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4月中旬,中國銀保監會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展開深入調查。隨后,中國消費者協會公開表示,汽車金融服務費應該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5月,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奔馳,其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西安奔馳漏油事件”暴露出汽車行業一些長期、普遍存在的問題,特別是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曲解“汽車三包”政策,捆綁銷售,價外加價。同時,該負責人還指出,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
梅賽德斯-奔馳當時發布聲明表示,奔馳金融公司不會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經銷商是獨立經營的法律實體,與奔馳金融公司是合作伙伴的關系,奔馳金融公司對經銷商沒有制約的權限。同時,奔馳銷售服務公司、奔馳金融公司以及授權經銷商還聯合推出了《服務公約》,進一步要求奔馳經銷商不得以奔馳金融公司的名義,向客戶收取金融服務費,明令禁止捆綁銷售。
新京報記者 劉陽 實習生 汪林 圖片來源 官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