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7 日晚,昆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刑事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昆山合豐砍人事件現場圖】。當地公安及檢察院公開通報稱:寶馬車內一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29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從昆山警方獲悉,相關案情還在進一步偵查中,將于近期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情況。
事件經過:砍人反遭對方反殺
8 月 27 日晚九點半左右,震川路路口,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后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口角,兩人在此過程中發生推搡。不一會,寶馬車司機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后似乎又不解恨,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男子,騎車男子雖然連連后退躲閃,但仍被砍中。
正當寶馬車司機繼續追砍時,手中長刀不慎掉落,騎車男子見狀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但騎車男子不依不饒連砍數刀。后據網絡信息顯示,寶馬司機被騎電動車的男子殺害。
警方通報:涉事雙方一死一傷,將召開發布會通報案情
8 月 28 日晚,昆山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2018 年 8 月 27 日日 21 時許,昆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報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并會同 120 急救人員將兩名傷者送醫救治。
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分別是劉某某(男,36 歲)和于某某(男,41 歲)。當晚,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沖突。沖突中雙方受傷,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于某某沒有生命危險。
8 月 29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從昆山警方獲悉,案發后,警方及時介入,并在第一時間對外通報調查結果。對于網上的一些傳言,昆山警方表示,暫時無法做出回應。截止目前,警方仍在對案件做進一步偵查,并將于近期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情況。
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調查,嫌疑人已被控制
8 月 28 日傍晚,昆山市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內容稱,案發后,昆山檢察院提前介入處理,經初步調查:當晚 21 時許,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29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從昆山檢察院采訪獲悉,鑒于該案社會關注度較高,該院已將此案 " 擺在第一位 " 重點處理,爭取能加快辦案速度," 有新進展將及時向公眾通報 "。
律師看法:騎車男子行為涉嫌故意殺人
視頻流出后,該案件立即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寶馬司機手持長刀砍人,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是正當防衛。也有網友認為騎車人追砍寶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衛過當。
現代快報記者也就此采訪了江蘇渟泓律師事務所的方坤律師。方律師認為,從目前已知的情況來看,騎車男子的行為肯定不屬于正當防衛,甚至不屬于防衛過當的范疇。" 從我個人角度來看,這應該屬于故意殺人。" 方律師表示,一般防衛的前提條件是指當生命、財產正在受到侵害,并且具有緊急危險性時。而在該起事件中,寶馬司機在刀掉落后,已經選擇掉頭往回跑,這時他已放棄了傷人舉動并已不具備威脅。但騎車男子仍拾起刀上前連砍數刀。" 很明顯這樣的舉動就是奔著致對方于死地去的。"
方律師表示,考慮到騎車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屬于激情犯罪,在法院量刑時,這些情況也會予以考慮。(記者 高達 宋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