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賬戶里藏著大貓膩
2018年4月18日,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辦事處黃泥溝社區黨支部委員兼報賬員王建華涉嫌挪用資金231萬元的問題被通報。
經查,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間,王建華利用管理居委會資金的職務之便,將福新街道辦事處財政經管站撥給黃泥溝社區居委會的資金合計231萬元,轉賬到本人銀行理財賬戶進行理財,所得利益歸本人所有。經福山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委委務會研究決定,給予王建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5月8日,福山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確認王建華利用管理居委會資金的職務之便,挪用資金231萬元事實成立,以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王建華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事件回顧
從2002年2月起,王建華就擔任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辦事處黃泥溝社區報賬員。隨著街道撥付資金業務往來頻繁,街道辦事處財政經管站要求報賬員在指定銀行開設賬戶,便于資金快速下撥。一開始,王建華按照街道辦事處的要求,將錢存放在指定銀行賬戶上。隨著擔任報賬員時間越來越長,看到一筆筆資金進進出出,她心里的貪念也在不斷增長:“這么多錢放在這里不用,不如到其他銀行多開幾個賬戶,將這些錢在幾個卡上倒一倒,買點理財,獲得點利息,對自己來說不也是一筆收入嗎?”遏制不住對金錢的欲望,2016年1月,王建華第一次將手伸向了上級撥付的集體資金,她將這些款項領回后,私自存在銀行個人賬戶,用于購買短期理財產品,并獲得了一些收益。事后,沒有人察覺這一違規問題。第一次的“成功經驗”,讓王建華嘗到了“甜頭”,其后她更加隨意,先后4次將街道辦事處撥給黃泥溝社區居委會的231萬元集體資金轉入個人賬戶進行理財,所得收益3881.63元和自己卡上的錢混在一起,用于個人購物消費。
●查處經過
去年12月底,福山區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福新街道辦事處黃泥溝社區黨支部書記張某存在濫發福利的問題,在調查相關事實的過程中,辦案人員通過銀行對賬單發現了案外可疑之處:福新街道辦事處規定,各社區居委會報賬員在指定銀行開設報賬員銀行賬戶,以方便款項管理和發放。可是對賬發現,黃泥溝社區居委會報賬員賬戶與另一銀行的幾個賬戶之間存在資金往來。盡管這一問題與本次調查的違紀事實沒有關系,但在這些資金往來的背后,還有沒有其他違紀問題?面對這一新情況,細心的執紀審查人員迅速向區紀委監委負責同志作了匯報。
“對于這次執紀審查中發現的新問題,我們要作為區監委成立后的第一案來辦,集中力量、順藤摸瓜,深挖細查、快速查清。”在案情分析會上,福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劉豐信就這一新情況和大家統一了思想認識,要求調查人員認真進行調查核實。
案情分析會結束后,調查人員迅速核查黃泥溝社區居委會相關財務賬目,積極走訪群眾,進行外圍核查,初步明晰了被調查人王建華的重大違紀嫌疑。在此基礎上,調查人員還利用已獲取的信息查找比對、搜索關聯信息,將查找王建華名下銀行賬戶資金走向作為調查的突破口,進一步完善審查調查預案,精準發力,層層推進,分兵包抄。
調查過程中,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機制的作用,協調金融管理部門和銀行協助,不僅取得王建華挪用資金的第一手證據,還全面查清其利用職務便利挪用社區居委會資金從事營利性活動的涉案數額,并同步調查其是否存在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占集體資金的問題。在案件調查后期,又協調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及時跟進,在快查快結的同時以審查的高質量保證執紀與執法的順利銜接。
“都是為取款方便,我也不把這些款項裝進自己兜里,居委會要款我隨時能取出,從不耽誤。”面對調查人員的提問,一開始王建華還心存僥幸,對關鍵問題進行狡辯。
“其中有多筆資金,怎么進了你個人理財賬戶……”圍繞王建華可能提出的狡辯,調查人員早已分頭取得多項關鍵證據,嚴謹翔實地建立起證據鏈,很快就全面、清晰地還原了整個違紀事實,做到了用事實說話。面對調查人員出示的一項項證據,王建華很快坦白了違紀事實。
“我在擔任居委會報賬員期間,將街道撥付居委會的拆遷補償款、生活補助、辦公經費等款項,私自存放于個人銀行賬戶,用于個人理財。經過組織教育,我認識到自己違反了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感到非常后悔。我愿意積極配合組織調查,把自己的問題講清楚,退回不應得的收益,懇請組織能夠對我的行為從輕處理。”王建華后悔不已。(本報記者 孫雪峰 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