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新政:入戶門檻越放越寬
2016年12月7日,由中山市公安局牽頭起草的《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以中府〔2016〕129號文件印發實施。
根據《實施意見》,中山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主要聚焦三大重點:
一是新增實施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投資入戶、榮譽人員入戶政策;
二是在積分入戶、直系親屬投靠、人才引進、納稅入戶、集體戶隨遷等方面優化現有入戶政策條件,進一步豐富了入戶渠道,使中山的戶口準入遷移體系愈加完善,已完全能夠滿足有入戶意愿的需求;
三是明確戶口準入遷移“落腳點”和簡化所需證明資料。包括取消入戶時前置審核計生證明的做法,采取先入戶后共享數據措施加強計生服務管理。
在戶籍新政落地的過程中,相關部門兼顧了諸多特殊人群的落戶訴求。根據市公安局早前下發的《關于印發中山市公安局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戶籍準入遷移操作指引的通知》,解決了外地企業在中山派出機構的工作人員沒有本地社保無法入戶的難題。根據新政,申請人受總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屬工作單位總公司統一在外縣市購買的,只要提供總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統一由總公司購買的證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職證明,符合自提交申請資料當月起前溯在總公司連續參保36個月的,即可申請落戶。
在落戶門檻進一步降低的同時,入戶中山的申請材料和審核流程也得到進一步精簡。如將戶籍新政將計生問題從前置審查改為事后監管,中山市人社局大幅減少申請材料,從原來的19份精簡至11份。在審核流程簡化、審核時限提速方面,除涉及干部調檔的情形,也將從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
新一輪入戶新政的調整,從入戶程序、入戶條件進行了簡化、降低,相對于積分制而言,操作更加簡易。根據中山市公安機關提供的數據,截至2017年3月16日,也就是在入戶新政實施3個月時間內,中山市公安機關共受理了22341人的市外戶口遷入申請,其中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14464人、直系親屬投靠33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