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針對近期傳銷猖獗,工商總局8月18日下午通報,目前,傳統傳銷正向網絡傳銷轉型,傳銷與金融欺詐交織的復合型違法犯罪活動有擴張趨勢。部分傳銷組織甚至通過做一些社會慈善來進一步包裝自己。工商總局要求全國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除了打擊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傳銷外,帶有金融詐騙性質的網絡傳銷活動也是打擊重點。
工商總局8月18日下午通報,在昨日舉行的全國“打傳”會議上,工商總局公布了目前傳銷活動主要體現出三個特點。首先,傳統傳銷向網絡傳銷轉型,且常伴生惡性犯罪行為。其次,以網絡為載體,傳銷與金融欺詐交織的復合型違法犯罪活動有擴張趨勢。再次,網絡傳銷涉眾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對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危害。
國家工商總局通報了網絡傳銷的形成演變過程。一是策劃宣傳期。通過互聯網、移動終端等媒介開展宣傳洗腦,博取逐利者的眼球,等待投機者上鉤。二是擴展蔓延期。傳銷組織在各地大量成立網點或分公司,大肆擴張。三是投機回報期。早期傳銷參與者獲得了豐厚的所謂投資回報。傳銷組織者風頭正旺,甚至通過做一些社會慈善來進一步包裝自己,極具欺騙性。四是資金斷裂期。眾多參與者發覺上當受騙,資金受損,舉報不斷,組織者可能卷款跑路,也可能在被查處時煽動策劃聚眾鬧事,轉嫁矛盾。
工商總局要求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針對兩個重點開展打擊,一是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的傳銷活動,二是帶有金融詐騙性質的網絡傳銷活動。
對于部分直銷企業引入電子商務、應用互聯網+、微信圈銷售或通過網絡發展會員等所謂的新型“網絡直銷”經營模式,管理部門要認真研判,積極加以引導和規范。對于利用“網絡直銷”模式涉嫌傳銷的直銷企業要及時進行提醒、告誡、預警。對于個別直銷企業假借“網絡直銷”的名義,搞所謂的股權激勵、資金盤,甚至涉嫌違規直銷、傳銷、非法集資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要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據國家工商總局不完全統計,2014-2016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傳銷案件6125件,涉案金額40.89億元,罰沒金額5.01億元,移送司法機關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國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無傳銷城市”認定工作。(記者 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