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問題通報
近日,浙江省桐鄉市洲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校長、鎮文化體育站站長、鎮機關事業聯合黨支部書記趙佰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桐鄉市紀委通報曝光。
2016年3月至9月,趙佰明在明知自己已享受洲泉鎮屬事業單位車補的同時,違規報銷個人汽油費發票,共計8990元。2017年5月27日,洲泉鎮黨委給予趙佰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并追繳違紀所得。6月1日,洲泉鎮政府免去趙佰明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校長、鎮文化體育站站長職務。
●事件回顧
教師出身的趙佰明,2007年3月開始擔任桐鄉市洲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校長,同時兼任洲泉鎮文化體育站站長。2010年桐鄉市啟動公車改革,因趙佰明不屬于車改對象,故不能享受車改補貼。2015年,洲泉鎮政府考慮到趙佰明長期兼任洲泉鎮文化體育站站長,經常到市里、村里聯系工作,遂同意趙佰明每月報銷一定額度的個人汽油發票。2016年2月,洲泉鎮黨政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同意成校干部從2016年1月開始按照鎮政府下屬站所事業編制人員標準享受車補。可萬萬沒想到趙佰明在享受車補的同時,于2016年3月至9月,仍舊每月向洲泉鎮報銷個人汽油費發票,共計8990元。
●查處經過
今年5月,桐鄉市紀委在開展正風肅紀檢查中發現,洲泉鎮財務票據中有幾張汽油發票,報銷人是趙佰明。
桐鄉市在2010年就已經實施了公務用車改革,怎么還會有汽油發票報銷呢?這個疑點引起了檢查組的注意。隨即,桐鄉市紀委指導洲泉鎮紀委對這一線索展開調查,并要求洲泉鎮紀委約談趙佰明。
“你從2016年1月開始,就已經享受車補了,怎么還去報銷汽油發票?”執紀人員發問。
“因為之前只是通知我有車改補貼了,沒通知我不能報銷汽油發票,所以就習慣性地又去報銷了,這是我的錯。”面對執紀人員,趙佰明承認是自己犯了錯誤。
根據調查結果,洲泉鎮黨委給予趙佰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并將其違紀所得全部追繳;洲泉鎮政府免去趙佰明文化體育站站長、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校長職務。
針對這個情況,桐鄉市紀委同時對趙佰明的時任分管領導進行了書面誡勉。另外還對洲泉鎮黨政領導班子進行集體提醒談話。(本報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費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