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請求,應公安部邀請,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代表團來京就相互通報機制進行商談。期間,寧波警方向香港代表團通報了林榮基案有關情況。
林榮基是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6月16日,被取保候審的他在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講述他在內地被扣押的原因和情況,并聲稱內地辦案機關不準其通知家人及聘請律師等,還質疑內地警方違反“一國兩制”原則。
林榮基的上述言論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寧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林榮基轉寄未經許可的書籍、收取售書款的行為均發生在內地,人也在深圳被抓獲,該局在偵辦此案的過程中尊重了香港的司法制度,嚴格遵守“一國兩制”相關規定,不存在跨境執法的問題。
通過女友非法向內地銷售書籍獲利
2015年10月24日,林榮基從深圳羅湖口岸入關時被寧波警方抓獲。
辦案民警介紹, 2015年5月,該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向寧波地區非法銷售境外書籍。經查,這些書籍均是從廣東通過快遞郵寄至寧波。
經進一步調查,寧波警方發現,胡某涉嫌通過快遞向各地大量郵寄境外書籍。相關購書人還反映,收取的境外書籍均是從香港銅鑼灣書店購買的,并提供了該書店的網上、電話購書途徑以及收取書款的內地銀行賬號。
2015年9月,寧波市公安局對林榮基等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據37歲的胡某供述,2014年她和林通過網絡相識,一個月后,倆人在深圳一酒店約會并確立男女朋友關系。林彼時允諾她稱,待他和妻子離婚后,再與她結婚,并將她的兒子接到香港定居。
胡某信以為真,但相識八九個月后,林榮基就讓她幫他郵寄書籍。“每次都是他先寄給我,要我按照他提供的地址用快遞寄出,每次見面的時候,他按照我代寄書籍的數量,付給我代寄費。”
正是因為郵寄單上寫的是胡某地址,2015年10月,寧波警方據此將胡某抓獲。
林榮基供述稱,這些書籍均是一些煽動性的書,如“2016年中國經濟大崩潰”,標題越可怕,看的人越多,銷量也就越好,但很多內容都是從網上或雜志上找一些新聞拼湊的,一個月就可以拼湊出一本。
事實上,早在2012年9月,林榮基就因非法攜帶24件出版物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之后,為逃避監管,林榮基等人采取偽裝封面等手段,將內地購書人通過網上、電話購買的書籍,從香港直郵給購書人或先郵寄給胡某等人,再轉寄給購書人,并通過內地銀行賬號收取售書款。
辦案民警透露,林榮基按約定向胡某等人支付轉寄費用及報酬,至案發,僅胡某轉寄的出版物就達368單,相關內地銀行賬戶收取的書款達40余萬元。
監視居住期間寫下悔罪書希望從寬處理
寧波警方抓獲林榮基和胡某后,對他們采取了監視居住措施,并告知他們有聘請律師的權利。
“當時考慮到他有家庭,我上有70多歲的父母,下有小孩,我們不想讓家人知曉我倆之間的私密關系,就提出不聘請律師,也不告知家人,只想盡快解決這個事情。”胡某說。
林榮基到案時也表示,他長期和妻兒關系不和,而且此次是到內地見女友時被抓,因此他不愿把涉嫌犯罪等情況告知家屬。十多天后,他通過電話與妻子進行了溝通。
2016年2月4日,接到香港警方有關來函后,寧波市公安局還通過廣東省公安廳港澳警務聯絡科,向香港警方通報了林榮基案的有關情況。
據寧波警方提供的視頻顯示,林榮基在監視居住期間的權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警方還按照林的要求,每天為其提供水果,為其量血壓。
一段視頻還顯示,林榮基在住所理完發,對著鏡子照一下后,豎起大拇指,笑著向理發師表示點贊。
辦案民警說,林榮基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寫下悔罪書,稱自己60歲了,年齡較大,身體不好,已深刻認識到錯誤,希望給他一次機會,他不再從事書籍的非法經營活動。
警方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
基于林榮基的犯罪事實和認罪態度,2016年3月21日,寧波市公安局對其的刑事強制措施由監視居住變更為取保候審。
此后,林榮基向辦案機關提出給予幫助申請。據他寫的申請書稱,他與妻兒關系不和,在香港居住困難,希望政府考慮其實際困難,在廣東某個城市給他安排一個固定居所和一個能謀生的工作,最好是跟圖書管理有關。根據林的請求和意愿,警方為其提供了必要的幫助。
“林榮基是在4月4日左右入館的。當時以為他是孤身只影在他鄉漂泊,可憐他年紀大又沒工作,就好心收留了他,讓他在圖書館里幫忙管理圖書。”韶關市圖書館館長陳偉清說,林榮基在圖書館工作期間的狀態一直很好,與同事相處也很融洽。
陳偉清說:“空閑時,我邀請林榮基到我辦公室聊天,他說自己很愉快,韶關很宜居,很喜歡韶關,想在這里買房長期居住。期間,我們還一起出去旅游,拍了很多照片。”
2016年6月2日,在韶關圖書館工作近兩個月后,林榮基提出返港處理個人相關事宜,并保證遵守取保候審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意其返港。
6月14日,林榮基返回香港,要求警方為其失蹤案銷案。不過,兩天后,他即出現在立法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宣稱在內地遭受非法羈押,在韶關圖書館像是待在監獄一樣等。
6月17日一大早,胡某在電視上看到了林榮基召開發布會的情形。“他在新聞里把我們二人的私人關系都暴露出來了,我感覺是當頭一棒。本來我是不想讓親人朋友知曉此事的。他非常自私,只為自己爬得更高,不考慮別人的生死。”
陳偉清更希望能與林榮基當面對質。“我們好心收留他,他卻把圖書館說的像監獄一樣,在大庭廣眾之下顛倒是非黑白。”
陳偉清表示,在他心目中,香港社會是一個講法治的社會,他不明白為什么會容許林榮基在立法會召開記者會,對全世界公然說謊。
在發布會上,林榮基還表示,他不會返回內地。寧波警方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系。
對此,寧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刑訴法規定,取保候審的嫌犯在被傳訊時應及時到案,鑒于林榮基的行為已違反這一規定,將敦促他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果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林榮基的公開言論,也引起部分公眾對內地警方執法是否違反“一國兩制”原則的質疑。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表示,香港銅鑼灣書店出版和出售非法出版書籍,其犯罪地雖然在香港,但其行為和后果發生地均為內地,根據中國刑法規定,犯罪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內地警方就有管轄權。
宋小莊還認為,言論自由也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從這些方面來說,內地警方的做法并沒有違反“一國兩制”原則。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劉誠認為,“一國兩制”的前提是“一國”,“一國”也是最根本的底線,一個香港居民,他在基本法意義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同時他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意義上的公民。香港居民來到內地,若在內地涉嫌違法犯罪,根據刑法屬地管轄原則,對其查處或采取強制措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