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湛江6月17日電 (梁盛 王麗華)2013年7月21日凌晨0時許,廣東湛江雷州市蔡某榮、陳某燕被歹徒劫持,并先后遭受槍擊及活埋致死。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通報:16日上午,該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宣判,主犯黃祥博被判死刑。
宣判大會現場 王麗華 攝
通報稱,2013年7月19日晚上,黃祥博安排林某純去莊某全處取回其之前存放在該處的一支獵槍,然后黃祥博、林某純伙同黃某進預謀搶劫。次日22時許,黃祥博、林某純、黃某進攜帶一支獵槍、兩把刀具竄至湛江雷州市樟樹灣酒店商務區附近路段尋找搶劫對象。
21日凌晨0時許,黃祥博等3人在一塊寫著白水溝字樣的大石碑旁,看見一輛黑色東風日產軒逸小車停在道路偏僻處,車上有一男一女,便上前實施搶劫。黃祥博持獵槍、林某純和黃某進持刀威脅車內的被害人蔡某榮、陳某燕,將其2人挾持到小車后座上反捆雙手,搶走現金、手機、手表等財物。
隨后,黃祥博、林某純、黃某進駕車將蔡某純、陳某燕帶至雷州市白沙鎮羅家村墓地處,黃祥博安排林某純、黃某進用刀和拆下的車牌挖土坑,然后以掩埋被害人為由勒索蔡某榮錢財,蔡某榮表示沒有錢。期間黃祥博見蔡某榮沖向其,即持槍制止,槍支打中蔡某榮腿部。蔡某榮中槍倒地后痛哭,黃祥博擔心驚動周圍群眾,便持槍近距離對蔡某榮頭部再開了一槍,將蔡某榮打死,然后叫林某純、黃某進將蔡某榮的尸體抬進挖好的土坑里。陳某燕見狀下跪哀求,黃祥博又向陳某燕的腹部連捅數刀后,與林某純、黃某進合力將陳某燕抬到土坑里活埋,致陳某燕因呼吸道堵塞而窒息死亡后,其3人駕車逃離現場。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裁定認為,二審法院對被告人黃祥博的刑事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