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即將拉開帷幕。作為“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不少地區都出臺具體舉措,提升考場作弊防控系統。今年的考場紀律被稱“史上最嚴”。
澎湃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到,2012年至2015年全國各地法院作出的84份高考舞弊案裁判文書。
其中,51份提到利用作弊器舞弊,占到了總數的六成;涉及“高考移民案”27份,占總數超過1/3;另有6份涉及替考。高考作弊設備的高科技及其所形成的產業規模,極少數公職人員參與舞弊的膽量,令人驚訝。
值得有關部門注意的是,在高科技的舞弊案中,大量間諜專用器材被運用,隱蔽而難以察覺,其生產、銷售形成了一個暴利鏈條。不過,無論怎樣的隱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而教育、公安部門也已對此高度重視,三令五申,我們相信,在有關部門的強力防范和打擊之下,今年必然還是一個公平、干凈的高考考場。
作弊器舞弊判決最多,有間諜專用器材
2014年參加高考的吉林省榆樹市考生孫某乙,花5000元買下一套作弊設備。“包括一個骨傳導和一個耳機。骨傳導是一個肉色硬塑料,把它放在嘴里咬著,外界將信號傳輸進來,我就能聽到答案。耳機是一個肉色的比米粒大一些的耳塞,放在耳朵里從外面看不到。”孫交代說。
相關判決書顯示,孫某乙對這套作弊設備很滿意,他介紹三姑的兒子也買一套。他和賣作弊器材的人商定,待高考成績出來,他上了本科線,再給對方10000元。
澎湃新聞從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到的84份高考舞弊案裁判文書中,51份提到利用作弊器舞弊,占到了總數的六成。
考生所用的作弊設備,除了上述先進的骨傳導、米粒式耳機外,還有一種最常用——“橡皮擦”。1/4的裁判文書中明確提到考生使用的作弊接收器是“橡皮擦”。這種酷似高考專用橡皮擦的作弊接收器,只需按一下按鈕,就可以顯示答案。此外,判決書中提到的作弊設備還有帶有接收線路的T恤衫、手表等。
澎湃新聞注意到,51份用作弊器舞弊的判例中,被告均因購買作弊器材出售給考生被判刑。
多份判例顯示,相關作弊器材經鑒定:具備以隱藏方式使用,具有無線發射、接收語音信號功能,屬于竊聽專用器材;或系暗藏式無線語音接收裝置,系專用間諜器材。
51份判例中,被告被判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的占33%,有17例。此外,占比例最大的罪名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占57%(29例)。另有1例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2例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1例非法經營罪。
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專用間諜器材包括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用于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等。
“答案在網上搜,準不準不知道”
貴州德江縣的一個高考舞弊團伙,目標明確,分工細致,實施舞弊時還做出多種預案。
判決書顯示,2015年4月,新款舞弊設備上市,該團伙成員文某某在網上購買3臺發射器(每臺2800元)、200個接收器(每個270元)。
另有團伙成員倪某與楊某等在高考前夕聯系考生及家長,承諾在高考時發答案。他們與家長約定,考生以2000元-5000元的價格購買作弊接收器,待被二本以上大學錄取后,再支付15000至18000元不等的答案費。
其他案例中,也有按科收費的,如在山東菏澤市中院的一例判決中,“每科考完交2000元,給下一科答案,不交就不給發答案。”
澎湃新聞根據51份作弊器舞弊的裁判文書統計,作弊考生們購買作弊設備的價格不等,平均花費為1.6萬元。
作案前,德江舞弊團伙中的文某某還花23000元買了一臺隱秘掃描儀,用于考場試卷偷拍。設備和人員到位后,還需踩點選址,要求足夠隱蔽,以防警方發現。該團伙最終選定某樓20層為發射點,并隨機進行頻道調試,以保證場內考生收到答案。
高考開始當天,團伙成員余某安排一名男考生將掃描儀放在皮帶里帶進考場。高考試題通過掃描儀發出來,“槍手”們就該上陣了。答案將在開考約半小時后,陸續通過場外的發射器傳到考生的作弊接收器上。
“槍手”是在考場外答題的人,舞弊團伙將他們做出的“答案”發給考生。長春高新區法院2014年的一份判決顯示:“槍手”們由舞弊團伙通過家教廣告找來,事前他們還會讓槍手之間做一次測試,看誰答題又快又準;“文數卷子大概考前5分鐘先發過來,理數考試后大概25分鐘發過來”。
不過,帶掃描儀進入考場偷拍試卷也有風險。德江的這起舞弊案中,由于后來未能在考場外收到掃描儀傳來的試卷,舞弊團伙只好在網上購買高考答案傳送,“第一天考試結束后,考生反映答案準確率低,紛紛要求退錢”。
事實上,網上的答案并沒有保證,比如在吉林長春中院裁定的另一起案例中,王某甲供述,“答案我在網上搜,準不準不知道”。
除了找槍手和網上買,舞弊團伙還有另一種獲取答案的方案——向教師購買。
在作弊“市場”中,不乏教師的影子。在遼寧省盤錦市2013年油田三高的高考舞弊案中有8名教師涉案,其中包括兩名高中特聘教師。此案中,某教育培訓學校的校長岳某某參與進來,他的作用是幫忙聯系合適的“槍手”老師,可獲得的酬勞是8萬元。岳某某組織測試,找到了各科合適的老師。
作弊器形成生產、批發、銷售鏈條
判決書顯示,舞弊設備的銷售形成了一個產業鏈條,生產商、批發商、銷售商層層加價,獲利驚人。
在湖北省陽新縣法院的一份判決中,2014年5月,王某以2000元/臺、200元/個的價格向宋某銷售發射器和橡皮擦式接收器。接著,宋某以3300元/臺、480元/個的價格,向方某銷售。方某又以3500元/臺、480元/個的價格向鐘某和周某銷售。鐘、周二人最終以15500元/套的價格向學生銷售橡皮擦式接收器和答案。
遼寧盤錦市中院的一起判決中,僅2014年高考期間,吳某、鄧某甲等人就賣出高考作弊設備及答案100余套,收取錢款158萬余元,加上前期收取的設備款及定金150余萬元,總計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有批發商將舞弊設備通過發達的物流賣向全國。湖北沙洋縣法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09年6月,王某和余某成立廣州浩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具有隱蔽攝像等功能的器材。該公司從其他賣家進貨后,采取直銷、網絡銷售、物流送貨的方式將上述器材賣給全國各地客戶。截至2014年案發,該公司銷售上述器材的貨款共計3000余萬元,王某和余某分別獲得利潤分紅600余萬元和200余萬元。
湖北荊門市中院的一份判決透露了考試作弊設備的生產鏈條:劉某伙同楊某在深圳寶安區生產作弊器材,楊負責提供資金、技術,劉負責生產和銷售,利潤五五分成;使用仿某品牌作弊器材的圖紙,從深圳電子市場內購買原材料,找電子生產廠家代工。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劉某和楊某的作弊器材銷售額共計200余萬元。
銷售商與教師合作推銷作弊器材
可觀的利潤下,作弊器材銷售商們為發展作弊考生想盡辦法。
在吉林榆樹市法院的一份判決書中,作弊器材銷售商為了擴展生源,像傳銷一樣發展下線。
“這個女的說,你要是能聯系到幾個人,我讓你(作弊設備和答案)不花錢白用,并且,每聯系一個考生,如果這個考生作弊成功,就分1000元。”證人張某戊說。
更為嚴重的情況是,還有作弊器銷售商與教師合作。在遼寧省盤錦市2013年高考中,作弊器材銷售商吳某、鄧某甲與油田三高高三年部主任唐某某達成協議:“唐某某聯系一名作弊學生給其提成1萬元”。
判決書認定,在2014年高考中,唐某某負責做12名班主任的工作,由班主任教師將本班級需要作弊考生的姓名及家長聯系電話用手機信息的方式發給吳某,吳某再去聯系家長并告訴價格,讓家長先付定金1萬元。高考前,吳某共收取高考作弊設備錢和定金150余萬元。
為了保證作弊順利實施,該團伙還疏通關系試圖把一武警家屬住宅作為答題、傳答案的地點,但最終未能得逞。2014年6月7日,盤錦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民警發現異常,警方將該團伙一舉抓獲。
(注:本文所提84份裁判案例均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非全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