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男子張某某因其胞妹未按當地風俗舉行結婚儀式而心懷怨恨,多年來積怨越來越深。2015年11月13日,張某某在爭執中手持利刃刺傷妹夫致其死亡。2016年5月19日,鎮原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15年。
2002年前后,鎮原姑娘張某乙與在蘭州打工期間認識的男友辛某某相戀并結婚生子,但這段美好的婚姻未能得到家人的祝福,其兄張某某更是認為自己的妹妹未按鎮原當地習俗舉行結婚儀式有傷風化,自己作為家庭戶主未收到彩禮有損顏面,覺得在村里人面前抬不起頭。在多次向張某乙夫婦討要彩禮并要求他們舉辦結婚儀式無果的情況下,張某某漸對張某乙和辛某某心懷怨恨,以致多年來兄妹關系搞得很僵。
2015年11月13日,張某乙偕丈夫辛某某回到鎮原,準備接母親前往蘭州過冬,并辦理遷移戶籍等事宜。當天18時許,一家人在說家務事時,張某某趁機訓斥張某乙夫婦,張某乙說自己肚子痛,將丈夫辛某某叫到屋外,張某某很是生氣,走到院子打了張某乙一巴掌,張某乙流露出不滿情緒,張某某更是火冒三丈,跑到庫房內拿出殺豬刀子撲向張某乙,被他人攔腰抱住,張某某強行沖上前抓住張某乙的頭發撕拉,辛某某見狀上前阻止,被張某某在其左胸部戳了一刀。辛某某在送往衛生院途中因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辛某某心包破裂、心臟破裂,肝臟、脾臟及胃破裂,胸腹腔內大量積血,認定為臟器破裂大量失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鎮原縣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禁止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被告人張某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因一己之私,持刀故意傷害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張某某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西部商報首席記者金奉乾 通訊員黃建國 賀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