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13年,名下房產始終未辦理繼承手續,期間家中多位成員去世,當三女兒鄭琳要辦理房產繼承手續,需家中10名成員確認放棄繼承權。鄭琳和全家四代人幾經輾轉,耗時一年,終于辦完了10份放棄遺產繼承聲明。年前,拿到遺產繼承公證的鄭琳終于松了一口氣:“當年我就該第一時間辦理財產繼承手續,要不是公證員幫忙,我家的房子就成黑戶啦!”
女兒為母買房老母去世13年才辦繼承
2015年初,鄭琳來到哈爾濱北方公證處,希望繼承母親遺留的一棟房產。這套房子是15年前由她出資為母親王氏購買的,落在母親名下。2002年,鄭琳的母親王氏去世,當時鄭琳的大姐鄭霞、二姐鄭佩以及小弟鄭爽還都健在。家人都覺得房子自然應歸鄭琳所有,13年來鄭琳一直在此房居住。2015年,鄭琳想賣掉老房子,卻被告知需要先辦理繼承公證,而因為時隔多年,幾位家庭成員相繼去世,母親的房產繼承權逐一順延至第四代人身上,而她要繼承母親的房產,竟需要家族多達10人的繼承權確認。
親人相繼去世四代11人都有了繼承權
原來,母親王氏去世后,鄭琳姐弟四人皆有房產繼承權;2003年,鄭琳的大姐鄭霞又去世了,鄭霞的七個子女又有了繼承鄭霞遺產的權利;而鄭霞的長女李曉梅和丈夫李家國又相繼去世。王氏的房產經過若干次轉繼承和代位繼承,最終應由王氏的子女鄭佩、鄭琳、鄭爽三人,再加上鄭霞的6個子女以及外孫女趙樂天和女婿趙立共同繼承。而鄭琳想要繼承王氏的房產,就需要其他10位有繼承權的家族成員都開具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才行。
對于這種復雜的繼承關系,已年過六旬的鄭琳直發暈。公證員介紹,如果鄭琳沒有拖了13年才來辦理,原本涉及繼承王氏房產的四個鄭氏姐弟都健在,繼承關系就沒有這么復雜,要是現在再不辦理繼承手續,未來很可能再次發生轉移情況,甚至延伸到第五代人。在公證人員的鼓勵下,鄭琳決定抓緊時間把母親的房子處理明白。
跨省耗時一年公證員幫畫族譜終過戶
公證人員為鄭琳草畫了家族四代人的圖譜,標明了有繼承權的人員的名字,讓分布在北京以及省內五常市、佳木斯、鶴崗等地的親人們,前往公證處辦理放棄遺產繼承聲明。受到時間、地域等諸多限制,直到2016年1月末,鄭琳才終于拿到了家族四代共10人的放棄遺產繼承聲明。由此,公證處在確認其他家庭成員放棄法律繼承權利后,為鄭琳辦理了房產繼承公證。目前,鄭琳正在房產局辦理房屋過戶更名手續。
公證人員提醒市民,如果家庭成員發生變化,要盡快到房產、公證、公安、銀行等部門辦理財產轉移手續,以免未來發生其他法律繼承關系,給財產轉移造成困難,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