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莆田市舉行宣傳貫徹《福建省渡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東南網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該《辦法》是福建省出臺的首個涉及渡運安全的省級政府規章,將于8月1日起施行。莆田市將宣傳貫徹落實《辦法》,推動轄區渡運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莆田市舉行《福建省渡運管理辦法》宣貫實施新聞發布會
據莆田海事局介紹,該《辦法》主要包括總則、渡運管理職責、渡口陸島交通碼頭、渡船及船員、渡運安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共四十九條。《辦法》的出臺,填補了福建省渡運立法工作的空白,為新時期全面構建轄區渡運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
會議通報了莆田渡運概況。莆田轄區擁有大小島嶼150多個,有居民村的島嶼9個,陸島和島島交通眾多,共有忠湄輪渡和石南輪渡等渡口17個。轄區現有忠湄、石南輪渡公司兩家和一家秀嶼輪渡站,渡運船舶25艘,其中客船7艘、高速客船5艘、客渡船6艘、汽車渡船7艘,合計運力3633客位,年度客運量約500萬人次。
下一步,莆田海事局將持續做好宣貫工作,提高渡運公司的渡運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渡船船員教育培訓考試發證、轄區渡運通航秩序日常巡查和轄區渡運企業安全與防污染活動監督管理,建立完善險情事故排查防控、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渡運應急處置能力水平。(東南網記者 李劍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