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醫保待遇清單制度,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在2022年全面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的基礎上,該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決定,將城鄉居民醫保個人保費及財政補助,全部用于增進民生福祉,同時結合就醫流向,更好滿足群眾到高等級醫療機構就醫需求,從2024年1月10日起,提高市級及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基本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各5個百分點。
據悉,調整前,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在鄉、縣、市、市外基本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0%、80%、60%、50%。調整后,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報銷比例市級醫院由60%調整為65%、市外醫院由50%調整為55%,基層醫院、縣級醫院報銷比例保持不變。
市醫保局工作人員舉例說明,例如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小李在寧德市醫院住院,總共醫療費用花費了20000元,其中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15000元,如果按照現行的市級醫院住院基本醫保60%的報銷比例和500元的起付線,小李報銷金額為(15000元-500元)×60%=8700元;如果按照調整后的65%的報銷比例,小李的報銷金額為(15000元-500元)×65%=9425元,政策調整后,小李的報銷金額增加了9425元-8700元=725元。(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