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 6月1日起下調(diào)機動車駕駛證許可考試費標準,費用從原有的每人560元下調(diào)為500元。2017年5月31日之前已經(jīng)報名參加汽車駕駛許可考試的考生(含已經(jīng)報名但未參加考試,以及報名參加補考的學生),其收費標準按照原來的。摩托車此前報名的,收費標準仍按照各設區(qū)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記者了解到,按照每人為單位,新調(diào)整的考試費標準為汽車駕駛證科目一50元,科目二280元,科目三中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120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50元。每次預約考試有兩次機會,第一次預約考試不合格需要補考的不收費,第二次預約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50%收取補考費,第三次按照30%收取。摩托車考試科目一為30元,科目二60元,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30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30元,補考方式和汽車一樣依次類推。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考生在考試中途被判定為不合格的,應允許其按照考試科目順序繼續(xù)試考完成剩余項目。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及汽車類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由于考試方式、方法及其他原因限制,目前還不具備相關條件,暫不允許其按照考試科目順序繼續(xù)試考完成剩余項目。
此外,交管部門租用社會考試場地對機動車駕駛員實施考試,應向場地所有者支付考試場地租賃費,由交管部門向考生收取的考試費中列支,不得另收相關費用。考試費用需交管部門直接收取,不得委托其他機構代收。收費要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截留,考試主管部門要根據(jù)社會實際考試需求,切實加大投資,積極建設,完善考試場地和考試系統(tǒng),及時更新考試車輛,保護考生合法權益。(張文奎 郭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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