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5日從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寧德市從7月26日起調整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其中規定“停止向在同一城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7月25日,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寧德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
據悉,今年以來寧德市住房公積金個復使用率持續快速增長,造成資金流動性不足,特別是5月份以來,受外地炒房團來寧購房等因素的影響,進一步推動寧德房地產市場的銷售。
同時,由于商業銀行貸款規模收緊以及公積金貸款審批提速,導致選擇公積金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多,貸總需求量爆增。5、6兩月的個貸使用率均以2%速度快速增長,因此迫切需要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降低貸款最高額度
《通知》規定,將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寧徳、福安、福鼎、霞浦、古田中心城區內的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仍保持40萬元不變。
此外,鑒于屏南、壽寧、周寧、柘榮縣域內仍有一定的庫存量,因此、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該縣域中心城區內的雙、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仍保持70萬元/35萬元不變。在各縣(市、區)中心城區外、城市規劃區內的雙、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仍保持40萬元/20萬元不變。
提高貸款首付比例
首付比例方面,按照相關規定,職工家庭第一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不低于3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同一城區購房的,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不低于40%。
第三套房及以上限貸
根據通知,政策調整后,將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同一城區購房的職工家庭發放貸款;停止向在同一城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針對雙職工、同一城區、 貸款次數、住房套數等認定方法做了說明:
雙職工認定:雙職工指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在本行政區域內正常連續繳存(含異地正常繳存轉入)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異地貸款職工按單職工認定。
同一城區認定:蕉城、東僑為同一城區,其他每個縣、市各為一個城區。
貸款次數認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以家庭為單位、以在寧德市住房公積企業務信息系統中查詢的貸款記錄為準(不含信用擔保貸款);“異地貸款”次數認定以職工提供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個人信用報告”顯示的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為準。
住房套數認定:職工家庭住房套數認定以購房所在縣(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載明的實際擁有往房套數為準,房屋登記信息沒有合并的縣(市、區),還應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證明”。(本網記者 葉伏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