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財政局、市住建局聯合下發通知,下達中央財政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專項補助資金1090萬元。
據悉,其中: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金涵小區三期公共租賃住房)681萬元,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金涵二期公租房)409萬元,專項用于支持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建設。通知要求,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應確保下達資金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在2017年底前必須達到交付使用條件。2017年度結束后,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以適當方式對項目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核實,對于弄虛作假,采取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專項資金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