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8日訊 龍巖長汀近日再查處兩名涉農領域工作人員。經長汀縣檢察院查辦并提起公訴,長汀縣農業機械管理站站長范某椿(正科級)及該站綜合股股長丘某,因犯濫用職權、受賄罪,分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3年9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范某椿、丘某在長汀縣農業機械管理站工作期間,明知相關農機補貼的申請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仍違法履行職責,給予審核通過并予以上報結算。兩人行為分別造成國家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重大損失119.387萬元、117.787萬元,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他人賄賂款17.95萬元、5.93萬元。
今年以來,龍巖市檢察機關大力開展查辦和預防專項補貼資金管理領域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共查辦農機購置補貼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7件23人,目前已提起公訴2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決7人。(通訊員 李慶炫 張麗 海都記者 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