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8日訊 今年8月14日晚,17歲的長汀女孩王某應邀參加了男友修某的生日聚會。當晚12點左右,一群人盡興而歸。不料半路上,喝過酒的王某不慎掉入梅林大橋下的汀江河中,不幸身亡。
王某家人對此難以接受,到縣政府拉條幅,要求查明死因、追究法律責任。長汀公安、司法部門立即啟動“公調對接”機制,汀州鎮調委會介入糾紛化解工作。
9月23日上午,王某家屬接受了她系醉酒溺水死亡的事實,但向責任人提出80萬元的補償。
而男友家屬認為,死者和兒子是未成年人,做事不成熟,不應該擔負責任。
經過調解員的努力,10月15日上午,調委會再次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
調解員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指出:雙方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和監管不夠重視,對子女沾上某些不良嗜好,他們也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不能一味地怪罪對方。
而后,調解員提出,修某在邀請王某喝酒后,卻沒安排人護送或及時通知其家人接送,該行為在法律上叫做“沒有履行醉后安全保障的附隨義務”,故應負主要責任。
雙方父母隨后表達了悔意,但仍對賠償金額僵持不下。此時,修某突然出現,誠懇表達歉意。雙方家長最終化解心頭干戈。修某家屬當場補償王某家屬喪葬費、死亡補償金等合計15.5萬元。
昨日上午,龍巖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這起調解案件,同時還介紹了近4年來龍巖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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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人民調解組織 四年調處糾紛近7萬件
昨日上午9點半,龍巖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市司法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炳明介紹了近4年來龍巖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從2011年1月1日至今,龍巖市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9062件,調解成功67360件,調解成功率97.5%,防止群體性上訪390件7058人,防止群體性械斗163件2718人,防止民轉刑案件220件1059人,防止非正常死亡58件83人。
龍巖人民調解組織實現縣、鄉、村三級全覆蓋。市縣由同級的政法委書記兼任組長,公檢法等27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目前,全市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2273個,其中縣(市、區)人民調解中心(調解服務中心)7個、鄉鎮(街道)調委會134個、村居(社區)調委會1904個。
全市有人民調解員16706人;有專職調解員1741人,其中屬政府購買服務的有208人。目前,全市成立5個以優秀調解員名字命名的個人調解工作室。(海都記者 簡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