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0月24日訊 就因?yàn)榍败囁緳C(jī)“不讓超車”,吵了幾句后仍不解氣,竟在高速上一路尾隨近200公里,并搬來“救兵”毆打?qū)Ψ健G疤欤撈饣鸨乃緳C(jī)林某光被上杭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批捕。
29歲的林某光是龍巖連城人,今年8月14日,他和朋友在廈門游玩后開車回家。在廈門杏林高速口上高速時,他和前面一輛大貨車起了爭執(zhí)。“我想要超車,可他卻不讓我超,”林某光說,他和大貨車司機(jī)吳某因此吵了幾句。
雙方重新上路后,林某光仍耿耿于懷,遂起了報(bào)復(fù)心。他一路尾隨大貨車,開快了還會在服務(wù)區(qū)等著。同時,他聯(lián)系了自己在龍巖的朋友來“助拳”。
就這樣,林某光從廈門杏林跟到了上杭,尾隨近200公里,眼看著大貨車拐到古田,林某光猜測其準(zhǔn)備在古田下高速。他立即聯(lián)系朋友“鴨子”(在逃,身份待查)等人,讓其立即開車到古田高速出口等候。最后,林某光等6人在古田高速出口將吳某攔下,將其一頓暴打后,回了龍巖。經(jīng)鑒定,吳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海都記者 戴敏 通訊員 楊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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