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主要是市容執法部門查處流動汽車水果攤,公安部門配合,也會不定期組織聯合執法。雖然罰款數額較大,但是在現場執法時候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遇上我行我素的經營者,大多情況下還要靠“肉搏”才能制服對方。
公安部門雖然能查驗經營者的駕駛證和行駛證,落實到具體的處罰上力度有限。民警如到場配合,執法過程會相對順利一些。
非營運車輛占道銷售水果
不改變其營運性質
記者在經營者提交的材料上看到,這些貨車行駛證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但他們實際又是從事水果銷售。這一做法是否違規?
記者了解到,除特殊的幾類車型外,其他機動車行駛證上的使用性質是車主根據自己的需求申報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則表示經營者的做法并未改變車輛使用性質。
“市容部門雖有力度,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公安部門雖有約束力,但力度有限。”群眾希望有關部門應對流動汽車水果攤占道經營問題引起足夠重視,避免多頭管理造成監管難、監管弱等現象。(記者 葉繁/文 陳暖/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