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檢查頻次,縮小火災調查封閉管控范圍
福州消防出臺便民護企四項措施
今后,未列入檢查計劃或無法定事由的,消防救援部門一律不開展監督檢查。這是記者從27日下午召開的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優化營商環境懇談會上獲悉的消息。
近日,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出臺《消防救援機構便民護企四項措施》《商超新業態消防技術指引》。根據措施,發生火災后,單位員工立即報警、撲救并組織人員疏散,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社會影響和火災蔓延擴大的,由屬地消防救援機構認定后可不予或者從輕、減輕行政處罰。
措施還對消防監督檢查頻次進行嚴格控制。即將專項整治全面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未列入檢查計劃或無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開展監督檢查。同一單位在年度內首次消防監督檢查未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除舉報投訴核查等特殊情況外,本年度內可以不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企業即將開張,部門如何幫助預防火災?措施指出,將為企業辦理開業前消防檢查提供更大便利。僅變更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時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說明變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救援機構直接辦理安全檢查許可文書并依法開展現場核查。對《關于實施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消〔2020〕159號)中規定的屬于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由消防救援機構通過政務交換的方式向相關部門獲取,申請人免予提交。
措施還就縮小火災調查封閉管控范圍進行了具體明確。消防救援機構在火災調查工作中,除過火區域和與起火原因有關的區域外,盡量不封閉;根據勘驗進度,及時縮小火災現場封閉范圍;對起火部位明確,當事人就原因、損失無異議的火災,盡快解除封閉,促進單位、居民盡早恢復災后生產生活。(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林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