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區濫用遠光燈亂象又回潮,日前海都報曝光了該現象后,引發關注。昨晚,福州交警組織警力在尤溪洲大橋倉山橋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海都記者隨警行動。20分鐘內,共有6輛車被查處,司機被處罰款100元、扣1分。
尤溪洲大橋倉山橋頭,閩A705Z7因濫用遠光燈被交警攔下
在查處現場,因執法需要,交警用肉眼緊盯路面,分辨車輛是否有開遠光燈。因眼睛被晃花,交警只能2分鐘輪換一次。對此,現場市民認為,要提高查處遠光燈的執法頻率,建議將查遠光燈納入夜間執法常態化工作。
因眼睛被晃花 交警2分鐘一輪換
昨晚8點20分左右,尤溪洲大橋倉山橋頭下橋處,倉山交警大隊奧體中隊交警在路面設卡,對沿途濫用遠光燈車輛進行攔查。行動剛開始,車牌號為閩AT3615的的士從橋上駛下,遠遠看去,該車的車燈極為炫目。交警當即就將該的士攔到路邊,從駕駛室內的屏幕上,記者看到,該車的遠光燈標識是亮著的。
隨后,交警依法對司機進行教育,并對司機處以扣1分、罰款100元處罰。緊接著,車牌號為閩AF869P的小車也被交警攔查,該車同樣使用遠光燈。在短短20分鐘內,交警共處罰了6名司機,相關車牌號為閩AT3615、閩AF869P、閩A705Z7、閩AL058Y、閩A715X0和閩A88D17。
記者在場看到,尤溪洲大橋車流量極大,不少車輛都開著遠光燈,其中被查處的只是一部分。有一部分車輛看到交警后遠遠就關閉遠光燈,還有一部分混雜在車流中駛出路口。因為執法需要,現場交警用肉眼緊盯著路面,眼睛很快就會出現不適,所以每隔2分鐘左右,交警就輪換一次。
市區10個路口 已推廣“神器”抓拍
在查處現場,有的司機被處罰后,連連向交警道歉,司機稱,濫用遠光燈害人害己,自己被處罰心服口服。而有現場圍觀市民認為,夜間濫用遠光燈的查處,要提高查處頻率,特別是現場執法,建議將查處遠光燈違法納入夜間執法的常態化工作中,“要像查酒駕一樣查遠光燈”。
目前,針對遠光燈亂象,福州交警已經在市區10個路口推廣“神器”抓拍,截至目前已經查處了近900輛違法車。昨日,交警又曝光了西二環福嶼人行天橋和楊橋達明路口抓拍情況,共有20輛車被曝光,并被罰款100元、扣1分。(海都報記者 陳恭璋/文 肖春道/圖)
濫用遠光燈 曝光臺
閩AT3615、閩AF869P
閩A705Z7、閩AL058Y
閩A715X0、閩A88D17
閩A52V37、閩A619EE
閩A628CL、閩A776CN
閩A921Z7、閩A8013S
閩AE077B、閩AH168Y
閩AJ995E、閩AK282R
閩APG832、閩AQ523T
閩AR073S、閩DG010C
閩DG098Y、閩F5261P
閩HS3808、閩A085S3
閩A233K2、閩AT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