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公安局城門派出所民警在調查一起傷害案件時,遭遇犯罪嫌疑人聚眾襲警、阻礙執法,民警果斷制服犯罪嫌疑人,及時控制事態。
10月21日23時許,城門派出所民警接到來榕務工人員王某的報警,其稱被人持刀砍傷。根據王某指認,民警在倉山區城門鎮林浦村太保亭某出租房內,找到了涉案違法人員韋某(男,33歲,貴州人)。
當時,韋某正與另外四名男子在出租房內飲酒。韋某見受害人帶著民警前來,竟沖上前去,準備再次對受害人實施毆打。民警立即進行阻攔,并嚴厲警告,但韋某拒不聽從,反而突然揮拳毆打民警。與韋某一同喝酒的4人見狀,不僅不予制止,反而聚眾滋事,開始拉扯推搡民警。其中一男子蘇某(24歲,貴州人)甚至將酒瓶敲碎,欲攻擊民警。民警迅速后撤,持槍警戒,才將場面控制住。
隨后,在增援民警的協助下,韋某、蘇某和李某被帶回派出所。
目前,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交由倉山刑偵大隊進一步審理。警方提示:自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正式實施。刑法二百七十七條增加第五款:“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記者 吳臻 湯先增 通訊員 張寧 郭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