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水利廳發(fā)布了
2024年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
擬獎勵縣(市、區(qū))名單
公示時間:
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和《福建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正向激勵實施方案(試行)》,我廳組織研究并提出了2024年度河長制湖長制擬獎勵縣(市、區(qū))名單,現(xiàn)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福建省河長制辦公室。
擬獎勵縣(市、區(qū))名單:
南平市延平區(qū)、政和縣;
龍巖市新羅區(qū)、上杭縣;
三明市尤溪縣、清流縣;
福州市晉安區(qū)、羅源縣;
公示時間: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聯(lián)系電話(傳真):0591-87721295,18815936991。
福建省水利廳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