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這些微商,就跟游擊戰一樣,連人在哪都不知道。”王海打開微信,展示著一家微商的公號。他告訴北青報記者,不少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微商都是在朋友圈賣東西,這比在淘寶、京東等平臺上維權更困難。成立微商打假隊以來,他們接了兩三起微商打假的項目,但最后都以和解告終。
“但互聯網購物是一種趨勢。”王海說。從鎖定目標起,他們就做好了每一步的證據保全,包括網頁截屏、購物實時錄像。對于涉嫌價格欺詐的目標,還要階段性記錄商品價格,同時,還要把取證的材料送到公證機構做公證,把購買的物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作為中間方,電商平臺負有審查義務和事后補救的義務,如果購買的商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應積極協助維權。”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解釋道,“消費者如果發現商品問題,可以要求平臺提供商戶的信息,如果提供不出來,則可以向平臺來主張權利。”
阿里巴巴公關部的相關員工稱,他們一直在跟假貨和虛假信息作斗爭,并利用大數據進行打假。
“我們會一如既往地堅持和假貨作斗爭,我們也有更多的品牌商能加入進來幫助我們打假,至于王海怎么做,那是他的個人自由,”對于王海這種職業打假人,阿里公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對他沒有什么態度,我們堅持努力做好我們自己。”
是正義,也是一門生意
和摩拳擦掌等著12點“一鍵下單購物車”的普通消費者不一樣,他可不在乎打折,只想把這項100萬的購物“???rdquo;都花掉,按照《食品安全法》對于食品安全的規定——“消費者購買了生產者生產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獲得10倍賠償金;食品銷售者即經銷商,銷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承擔賠償損失,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逐利”,這是很多商家對他下的定論。盡管職業打假人已經存在了二十多年,但外界對這個群體的爭議一直存在著,有人稱他們為“市場清道夫”,有的卻指責他們為索賠而索賠。“他們說我不算是真正的消費者,”王海好氣又好笑,“我買一瓶酒,非得喝掉或者送人才算是消費者嗎?”
他并不掩飾對于利用索賠來賺錢的盈利形式,也不在乎外界的評價。“打假這件事情,本身就能實現正義。跟動機無關。”王海說,“我做這個事情,盈利不是第一追求。”
如今,他手下有三組打假隊伍,近三十人,每個月,他要為此而支付30多萬元的工資。這并不是一筆小數目,但依靠打假索賠,這個團隊已經基本實現自給自足。王海告訴北青報記者,今年到現在,他因打假而獲得的賠償已經有五六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