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寧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西寧市紀委監委對西寧糧食儲備庫原黨委書記、主任李興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興明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名酒和宴請。違反工作紀律,在糧食輪換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在工程項目和糧食合作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興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西寧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李興明開除黨籍處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青海省糧食局黨組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西寧市監察委員會研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青海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