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利用寄遞渠道實施違法犯罪多發勢頭
近年來利用“互聯網+寄遞”實施販運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最高檢于日前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有關部門,推動強化部門協同,加強安全監管,堵塞治理漏洞,促進寄遞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郵政快遞業發展迅速,快遞業務量從2010年的23.4億件上升至2020年的833.6億件,增長近35倍,年均增速達43%,目前日均快遞業務量超過3億件。”據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金京華介紹,由于寄遞渠道具有點多線長面廣、人貨分離、隱蔽性強等特點,“互聯網+寄遞”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販運毒品、涉槍涉爆物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來,在毒品等犯罪案件呈一定幅度下降的情況下,利用寄遞渠道實施的相關犯罪卻逆勢上揚。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告訴記者,寄遞違禁品種類繁多,包括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偽劣商品,假藥,假幣等。檢察機關辦理的相關案件中,涉及寄遞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案件數量較大。
據了解,檢察機關起訴寄遞毒品犯罪案件數量由2017年的1016件1911人,上升至2020年的1830件3097人;起訴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案件數量由2017年的45件67人,上升至2020年的226件490人。
“涉寄遞違禁品犯罪案件查辦難度較大。犯罪分子多使用暗語進行單線聯系,甚至使用國外聊天軟件或閱后即焚的小眾通信軟件進行溝通,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甚至虛擬貨幣支付毒資。在寄遞收發環節,采取雇傭他人代收、寄遞或轉交的方式逃避打擊。”元明說。
在打擊犯罪的同時,最高檢全面調研分析了寄遞違禁品犯罪、寄遞安全監管相關情況,總結出目前主要還存在寄遞安全監管能力與行業發展形勢不匹配、寄遞新業態存在監管盲區、寄遞安全監管力度亟待加強、寄遞安全制度執行不到位、寄遞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不足等問題,并據此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七號檢察建議”。
事實上,近年來為推動強化寄遞安全監管工作,國家郵政局推動了郵政法修正實施、快遞暫行條例頒布施行,還將寄遞安全納入反恐怖主義法管理范疇,出臺了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20余部行業標準。
如何以落實“七號檢察建議”為契機,進一步提升寄遞安全防控能力?金京華表示:“我們將加大營業處理場所視頻聯網、安檢機聯網‘兩聯’應用,利用現代技術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抓好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落實。完善日常監管、企業自律、行政處罰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同時,國家郵政局還將嚴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安全準入,強化源頭治理,健全行業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元明表示,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強與郵政管理、交通運輸、商務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常態化聯絡聯動機制,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交流,將寄遞新業態及時有效納入監管范圍,完善寄遞安全監管體系,從源頭上斬斷寄遞違禁品違法犯罪行為。
(光明日報記者 陳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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