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紀委、池州市監委對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程同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程同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旅游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房產、投資等個人有關事項;典型的管企吃企、靠企吃企,利用職權在本人所任職企業產品供應、資金結算、項目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
程同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鹽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程同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池州市監委研究決定,將程同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程同海簡歷
程同海,男,漢族, 1962年2月出生,江蘇連云港人,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0年12月,江蘇省臺北鹽場會計、科長、場長助理,徐圩鹽場副場長、場長;
2008年4月,中鹽長蘆滄州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2年6月,中鹽吉蘭泰鹽化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1月,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6月,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