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南省紀委堅決懲處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的問題,嚴肅查處了12名省管黨員領導干部。7月15日,省紀委通將有關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湖南省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周昌貢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2年至2008年,周昌貢接受私營業主夏某某的請托,分別向瀏陽市煙草專賣局、零陵卷煙廠、郴州卷煙廠的負責人打招呼,幫助夏某某掛靠的公司,承攬了瀏陽市煙草局綜合辦公樓建設工程、零陵卷煙廠倉儲設施建設工程、郴州卷煙廠綜合服務樓室內裝飾工程、郴州卷煙廠桂陽煙葉倉庫主體建筑安裝等工程,合同總價1.7億元。為此,夏某某共送給周昌貢人民幣700萬元和廣州市匯景新城住房一套(價值300萬元)。周昌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馮偉林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5年,馮偉林接受私營業主劉某某的請托,向懷新高速、常吉高速的負責人打招呼,幫助劉某某承攬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工程。為此,劉某某送給馮偉林人民幣30萬元。2008年至2009年,馮偉林接受私營業主張某某的請托,向張花高速公路、醴茶高速公路的項目負責人打招呼,幫助張某某承攬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施工工程。為此,張某某送給馮偉林美元1萬元、澳元10萬元。2008年至2010年,馮偉林接受私營業主盛某某的請托,向汝郴高速、婁新高速、桂武高速、張花高速的負責人打招呼,幫助盛某某承攬了上述高速公路部分土建施工工程。為此,盛某某送給馮偉林人民幣31萬元。2008年上半年,馮偉林之弟馮某某與二十三冶集團公司一項目經理王某某商定,通過馮偉林出面幫忙承攬高速公路項目,中標之后,王某某分一半利潤給馮某某。馮偉林接受其弟和王某某的請托后,向吉懷高速、桂武高速、懷通高速、大瀏高速等高速公路項目負責人打招呼,幫助王某某承攬了高速公路多個土建施工工程。王某某因此獲得3550萬元巨額利潤,并送給馮偉林兄弟1500萬元好處費。馮偉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陳明憲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8年底,陳明憲與環達公司總經理劉曉東(另案處理)、湖南路橋集團副總經理周湘政(另案處理)三人商議,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提籃子”賺錢,由陳明憲出面給高速公路項目負責人打招呼,周湘政、劉曉東聯系施工單位參加招投標,中標后收取“業務費”,待陳明憲退休后三人平均分配。2008年底至2010年,陳明憲、劉曉東、周湘政采取上述方式,先后在張花高速、炎汝高速、新溆高速、壟茶高速、矮寨特大懸索橋的鋼桁梁制造和拼裝工程、洞新高速、汝郴高速赤石特大橋項目、張花高速澧水特大橋主纜索等8個項目上幫助相關單位和個人中了標,共約定收受業務費3018萬元,其中已收取現金1690萬元。2009年5月,陳明憲接受湖南路橋集團通和公司董事長莫某某的請托,分別給大瀏高速、炎汝高速的項目負責人打招呼,幫助通和公司順利中標大瀏高速、炎汝高速土建工程標段。為此,通和公司決定送給陳明憲200萬元。莫某某從公司領取200萬元現金送給陳明憲時,陳要莫某某先為其保管。陳明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迪生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8年,王迪生邀請相識多年的私營企業主李某某參與該局內部自建項目華新小區第三期職工住宅土建工程的投標。在該局基建領導小組會議討論上述工程項目中標單位時,王迪生拍板決定將部分工程項目指定由李某某掛靠的公司施工,合同價格為4600萬余元。為此,2009年至2011年,李某某共送給王迪生人民幣60萬元。王迪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湖南科技學院原黨委書記佘國華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10年至2011年,佘國華接受私營業主鄭某某的請托,給學院分管基建工作的副院長吳某某打招呼,幫助鄭某某先后承攬了學院音樂樓土建,第四、五教學樓改造,學生公寓1號樓等基建工程。為此,鄭某某共送給佘國華人民幣21萬元。佘國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席畢華在任省農村信用聯合社黨委副書記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12年10月至12月,畢華接受私營業主謝某某的請托,利用分管基建的職務便利,通過向省信用聯社基建辦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謝某某掛靠的公司中標農信家園住宅小區建安工程第二標段和業務用房建安工程項目,工程合同總價3.8億余元。為此,謝某某共送給畢華人民幣163.8萬余元。2012年8月至10月,畢華接受私營業主吳某某的請托,利用分管基建的職務便利,通過向基建辦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幫助吳某某掛靠的公司中標農信家園住宅小區基坑土石方和建安工程第一標段工程項目,工程合同總價1.7億元。為此,吳某某共送給畢華人民幣20萬元、美元3萬元。畢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株洲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建平在任石峰區區長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2年至2006年,王建平接受私營業主易某某、鄒某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向株洲高科集團有限公司、株洲市銅鑼灣商業廣場項目的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易某某、鄒某承攬了高科集團開發建設的天臺科技園土方工程、楠湖山莊安置樓和銅鑼灣廣場建設等14個工程和項目。為此,易某某、鄒某共送給王建平財物人民幣97.88萬元、加元2.6萬元。王建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鄧榮卿在任冷水灘區委書記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5年,鄧榮卿接受私營業主蔣某某的請托,通過向區政府拆遷辦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幫助蔣某某承攬了冷水灘區政府廣場項目。為此,蔣某某送給鄧榮卿人民幣75萬元。鄧榮卿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株洲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清純在任醴陵市市委書記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9年下半年,謝清純接受私營業主周某某的請托,通過給醴陵市規劃局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調高了周某某開發的醴陵“春天國際”項目的容積率和建筑層高。2010年至2011年,謝清純又接受周某某的請托,通過給醴陵市教育局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周某某承攬了醴陵市江源小學、姜灣小學新校園建設項目等多項工程。為此,周某某共送給謝清純人民幣550萬元。謝清純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0、醴陵市原市委書記蔣永清在任株洲縣縣長、醴陵市市長、醴陵市委書記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7年至2012年,蔣永清接受私營業主袁某某的請托,通過給株洲縣教育局、縣國土局和醴陵市招投標局、市中醫院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袁某某先后承攬了株洲縣農村合格化學校建設工程,株洲縣五中、雷打石鎮中學、育紅小學塑膠跑道工程,三門衛生院宿舍工程,醴陵市中醫院住院綜合樓等10多項工程。2012年5月,蔣永清為謀求職務升遷,要袁某某給上海某健康教育促進中心理事長胡某某匯款人民幣200萬元,為其升遷疏通關系。蔣永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岳陽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陳四海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12年,陳四海接受私營業主蔡某某、李某某的請托,通過向岳陽市住建局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蔡某某、李某某中標王家河流域治理項目等多項工程。2013年,陳四海違反相關法規,在未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岳陽市學院路、咀前路、三眼橋到王家河大橋的行車道等3條道路的工程項目交給蔡某某、李某某所在公司承建。為此,蔡某某、李某某共送給陳四海人民幣60萬元和500克金條一根。陳四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2、湘西自治州委原巡視員王承榮在任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期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問題
2005年至2006年,王承榮接受私營業主王某某的請托,通過向時任湘西州國稅局、永順縣國稅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王某某承攬了永順縣國稅局金香賓館、塔臥鎮蘇區中學綜合樓、學生食堂、勺哈鄉中心完小綜合樓、勺哈衛生院改造及宿舍樓等工程。2009年初,王承榮又應王某某的請托,向湘西州精神病醫院負責人打招呼,幫助王某某承攬了州精神病醫院住院樓建設工程。為此,王某某共送給王承榮人民幣150萬元。2006年7月,王承榮接受私營業主姜某的請托,通過向時任州人民醫院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姜某承攬了該院的門診大樓工程等。為此,姜某送給王承榮人民幣160萬元。王承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指出,上述案件中的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議事規則,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向相關部門、單位或者有關人員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預建設工程項目,并從中索賄受賄、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大搞權錢交易。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建設工程項目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影響了建設工程項目的正常開展,嚴重干擾了正常監管、執法活動,必須受到嚴肅查處。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高度重視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的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到基層、傳達到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進一步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從政行為。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的管理,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問題的查處力度。要嚴格執行省紀委省監察廳《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九不準”規定》,對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向相關部門進行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條子、指定、強令等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要強化責任追究,對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嚴肅問責;對黨員領導干部不履行管理責任、失職瀆職的,也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