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多寶集團和北京控股集團在香港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加多寶集團棄保外逃香港十多年的集團董事長陳鴻道首次公開現身,為合作儀式站臺,引發熱議。對此,廣州檢察院宣傳處劉韜表示,對于陳鴻道的追捕,廣州市檢察院從未停止。“對于他此次公開現身香港,我們將繼續追捕”。
而加多寶方面則拒絕對此事進行表態。
據了解,陳鴻道外逃案可追溯到1995年,當時王老吉藥業的前身羊城藥業與加多寶集團前身鴻道集團正式簽約,將紅罐和紅瓶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授予鴻道集團;雙方于2000年再次簽訂商標許可主合同,將商標的使用期限延長至2010年。
但是據廣州市檢察院后來披露,2002年至2003年,陳鴻道先后通過三次行賄,用300萬港元向原廣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行賄,用較低的商標使用費再次簽訂了兩份補充協議,將王老吉商標許可期限延長至2020年。陳鴻道是否行賄,也一度成為此前王老吉商標權判決的關鍵所在。
2004年,李益民因受賄被捕,行賄案“東窗事發”。
2005年10月,廣州公安邊防部門將陳鴻道抓捕歸案,當月19日,陳鴻道取保候審,隨后棄保外逃至香港,至此再也未在公眾面前露過面。
但是據陳鴻道被捕后的供詞顯示,其行賄是為了簽訂商標補充協議,以低廉價格延長使用時間。
而由于陳鴻道并未到案,關于“陳鴻道涉嫌行賄原廣州醫藥集團總經理李益民”一案目前處于“中止審理”狀態,若陳鴻道到案,案件將恢復審理。
據劉韜介紹,自從陳鴻道2005年10月外逃香港后,廣州市檢察院從未停止過對其的追捕,但一直未能將其抓捕歸案。對于是否和香港相關司法機關有過溝通,請求過香港司法機關的協助將陳鴻道引渡回內地,他表示,具體的辦案過程和信息只有辦案的人員知道,不方便對外透露。
公開資料顯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在逃人員尚未追捕歸案,就不會中止偵查,也沒有訴訟時效的限制。陳鴻道在偵查階段棄保潛逃至今未歸案,不存在中止偵查的可能。
有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就目前而言,中國香港還沒有納入中國內地的邊防控制體系,所以香港警方沒有將陳鴻道遣送回來的義務,這也是為什么現在很多外逃的人員都躲在香港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