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9日訊 “我老板有輛車,生前有9條交通違章沒處理,現在人不在了,總不能拿別人駕駛證扣分吧?”昨日,谷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求助。
谷先生是南安一鞋材廠工作人員,工作之余,還負責處理廠里的車輛違章。老板的這輛車,是前年8月買的,屬于私家車,平時都是老板自己在開,不幸的是,去年9月,剛過50歲的老板因故去世。今年8月,車子要拉去年檢,前幾天,谷先生上網查詢,發現老板生前有9條交通違章還沒有處理,其中5條不按道行駛、3條超速行駛、1條違反禁令行駛,違章地有泉州市區、永春、南安、廈門和省外,總共要扣28分,罰款850元。
這些違章該怎么處理?谷先生首先到廈門的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咨詢,工作人員稱,只要拿車主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就可以撤銷發生在廈門的交通違章。昨日上午,他又來到南安的道路交通違法窗口,得到的回復是南安沒有權限撤銷,需要照常扣分。兩種不同的答案,讓他一頭霧水。
對此,泉州市交警支隊相關人士表示,南安確實沒有撤銷的權力,有此需求的市民,可以到支隊咨詢辦理,一樣需要車主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等,工作人員審核比對后,如果違章確實是車主所為,就可撤銷,但只能處理大泉州范圍內的,如果是高速違章,則需要到省交警總隊處理。(海都記者 楊江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