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平梅水坑森林派出所在偵查終結后,依法將呂某福濫伐林木案移送當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2018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呂某福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攜帶油鋸到竹林坑山場砍伐林木961株,選擇其中較大的杉木和雜木裁節造材后,雇劉某順駕駛農用車運往漳平城區分別銷售至兩家木材加工廠,非法獲利近四千元。經確認,呂某福濫伐林木立木蓄積量17.04立方米。當地森林警方介入后,迫于強大的壓力,10月22日,呂某福主動到梅水坑森林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其越界采伐林木的違法行為。在查清事實后,辦案民警依法對呂某福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偵查終結后,當地森林警方依法將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通訊員蘭春福藍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