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作為福建省10個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法院之一,在學習借鑒全國試點法院經驗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設置10個新型審判執行團隊,形成扁平化管理格局,優化審判資源配置,落實司法責任制,破解審判執行發展難題,實現“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司法責任制改革目標。2月1日,新型審判執行團隊正式運行。
扁平化管理 優化審判資源配置
為破解審判管理行政化等難題,打破原庭室建制,組建10個新型審判執行團隊,改變過去以業務庭為辦案單位的審判模式,轉變成以審判執行團隊為辦案單位的審判模式。并改革裁決文書簽發規則;院領導掛鉤審判團隊,按照一定比例承擔具體辦案任務,不再審核簽發其未參加審理的案件,只負責監管延長審限等程序性事務;審判團隊長也只負責團隊工作的協調;突出團隊法官的核心、主體地位,由其對所承辦的案件負全部責任,獨立行使審判權,自行簽發自己所審理案件的法律文書,實現案件由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目標。
通過改革,對審判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將后勤崗位的5名法官及優秀青年干警調整到審判一線,同時將6名入額院領導編入審判團隊,審判一線干警增加了11名,后勤崗位減少了5名,集中力量服務保障審判一線,突出了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改革方向。
均衡化分案 優化考評激勵機制
近年來,漳平法院受理的案件數年均以15%遞增,而因人才外流等原因,辦案法官數量不增反減,而另一方面,由于審判資源配置問題,不同審判業務庭之間的法官忙閑不均,案多人少和法官忙閑不均并存是當前審判工作的一個困境。
新型審判執行團隊的成立則破解了此困境,新型審判團隊實行“隨機分案+指定分案”的分案模式,只有破產案件、敏感性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等四類案件實行指定分案,其他一律實行隨機分案。立案庭在案件受理后直接將案件隨機、循環分配到各審判團隊的法官,原則上確保每位法官承辦案件相對平衡,改變原有庭室間案件量、工作量不平衡問題。
以不按案件類型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機制消除了分案“挑肥揀瘦”和考評“唯我獨尊”的現象,為壓實考評、統一責權提供了可能,評先評優、晉職晉升、績效發放以及續聘解聘有了統一的量化標準,使激勵隊伍的正能量作用得以充分發揮。
專業化審判 提升審判執行質效
設置10個新型審判執行團隊,包括6個審判綜合團隊和2個法庭審判團隊、2個裁決團隊。2個法庭審判團隊負責2個基層法庭轄區案件審理工作;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立案裁決團隊,負責小額速裁、訴調對接、訴訟保全等裁決事項,對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在執行局設立執行裁決團隊,負責執行裁決事項,同時,在執行局設立以法官為主導的三個執行實施組,負責執行行為的具體實施工作,實現立案、審理、執行分離。
每一個審判綜合團隊由3名入額法官、1名法官助理、3名書記員組成,通過明確各自職責,形成一個以入額法官為核心,法官助理、書記員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對固定的專業化審判團隊。同時,通過整合院內各個專項機構,將黨工青婦各項工作統籌安排,大幅減少對審判時間的擠占,并進一步依規壓縮雜務、突出審務。
設立刑事、民商事、行政和生態等審判專業法官會議,強化審判業務指導,確保審判質效。(通訊員 陳立烽 劉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