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8日1時許,在龍巖新羅區北城石埠紅梅小區路口,一輛渣土車側翻,致3人死亡、3人受傷,這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眾多市民關注。(導報2016年8月29日曾報道)
▲事發路段限高架改到20多米外
日前,龍巖市政府對外通報了這起事故的后續調查報告。其中,施工便道設計不合理,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事故車采用虛假手段年檢,涉事交警、鐵辦等多部門人員被追責。
調查:車輛超載且制動性能差
據了解,涉事車輛的司機游某、連某,持有的駕駛證均在有效期內,而機動車駕駛人邱某無準駕記錄,3名駕駛人均無酒后駕駛跡象。
龍巖市安監局經調查稱,事故的直接原因,系游某駕駛上路的渣土車“制動性能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且裝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的21580千克,致車輛行經施工便道下陡坡路段時失控,釀成事故發生。
此外,石埠鐵路隧道施工便道未經審批和正規設計,且未經安全論證,路面破損嚴重、凹凸不平、狹長而陡峭(坡度為11°),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隧道施工隊違規將渣土運輸業務承包給未有渣土運輸資質的個人,且未對渣土運輸車輛及駕駛員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有關單位及人員履職不到位,也間接造成了此次悲劇的發生。
查處:玩忽職守多部門人員被追責
這起事故也引起龍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不僅揪出存在的安全隱患,也揪出有關單位的“蛀蟲”。
涉事渣土車車主通過中間人,將其他相似車輛開到檢測點進行“代年檢”,而龍巖市交警支隊機動車遠程查驗監控中心相關人員,因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的錢款,對上傳到監控中心的存在造假的車輛檢測圖片信息不按規定查驗,事故車輛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該調查報告稱,這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龍巖市鐵辦、龍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龍巖市渣土辦等多個單位及人員履職不到位,調查組一一給出了相關處理意見。
其中,龍巖市鐵辦在履職過程中,未按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建筑材料及廢土管理制度,未認真督促鐵路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依法依規處置、清運建筑垃圾和廢土,履職不到位。
而龍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與駕駛人管理大隊的副大隊長楊某,以及機動車遠程查驗監控中心負責人梁某,還有龍巖市公安局副調研員邱某等三人,因收受錢款等問題,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采用虛假手段進行車輛年檢不按規定查驗,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措施:事故路段改造消除隱患
導報記者昨在原事故現場發現,事發路段坡道已重新進行設計,交通標識顯眼。同時,道路坡度減小,路面系水泥硬化,出口處的“限高鐵架”也已經退到20多米外,該路口右轉彎道路空間大大增加,附近市民一致點贊。
據悉,事發后,石埠鐵路項目建設單位負責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該道路改造升級,消除安全隱患,效果顯著。(記者李大榮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