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閩西網11月4日訊(紅色閩西網記者戴敏)女友在出租屋內死亡,為避嫌,男友發現后不但不報警,竟還將其尸體拋棄在偏僻小巷中。去年11月,龍巖新羅區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令人吃驚的案件,11月3日,新羅區法院一審以侮辱尸體罪判處該男子謝某 。
偏僻胡同內,驚現一具女尸
2015年11月14日下午,家住新羅區西陂街道大洋村臥龍巷附近的一位村民路經一條死胡同時,聞到一股難聞氣味,隨后其發現胡同內不遠處竟有一具腐敗尸體,隨后報警。
經公安機關查明,死者系女子劉某,隨后經調查,劉某的男友謝某第二天到案。
原來,今年29歲的謝某與劉某是男女朋友關系,雙方認識于2011年前后,隨后非婚生育了兩個孩子。兩人均在市區內打工,并租住在大洋村的一處出租房內。由于感情不和,雙方事發前已經分居,但兩人仍有聯系。
2015年11月8日下午,劉某到大洋村的出租屋中找謝某,因為買手機的事,雙方再次發生爭吵,隨后謝某離開了出租房。據謝某事后供述,自己出門后便到外面逛了一天,直到當晚11點多才再次回到自己所住的出租屋。
可進入屋內時看到的一幕卻讓謝某嚇壞了,只見劉某躺在床上,臉色發黑,全身冰冷僵硬,“我很害怕,但擔心以后她的家人和其他人會懷疑是我殺了她,當時就沒有報警。”謝某說,到次日凌晨3時許,他在明知劉某已經死亡的情況下,將其背出后拋棄至離家十多米處的一條無人小巷內,并將劉某的提包、拖鞋等物品拋棄。事發6天后,男友終被抓獲
事發第二天,謝某向公司請了一天假,而隨后數天里,劉某的家人因始終聯系不上她,曾多次找到謝某,問其是否知道劉某的下落,但謝某卻始終回應稱并不知情。
直到6天后的11月14日,劉某的尸體被附近村民發現,最終才案發。謝某說,對于劉某的死亡,他很傷心,事發后的夜里曾多次到巷子內,“我總想著她可能沒死,能再活過來。”
經鑒定,劉某排除機械性暴力損傷以及毒物理化他殺的可能,因尸體重度自溶,無法明確是否因某種重要臟器疾病所致猝死。
侮辱尸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涂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尸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盜竊、侮辱尸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為此,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認為被告人謝某違背民俗風尚,拋尸戶外,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2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侮辱尸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謝某表示自愿認罪。最終,新羅區法院認定,被告人謝某違背民俗風尚,拋尸戶外,其行為構成侮辱尸體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納。同時,被告人謝某當庭自愿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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