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和處置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連城縣采取措施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一是強化責任落實。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將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員,制定完善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高度重視強降雨、冰雹、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雷電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二是強化隱患排查。認真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汛期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做好風險分析評估,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儲備應急物資,確保安全度汛。在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重點針對重大危險源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帶進行排查,對發現的隱患,要明確整改責任、時間、措施、資金,限期完成整改。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監測監控,必要時及時停產撤人。對汛期發生的險情和事故,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程序第一時間上報。三是強化應急值守。加強值班值守,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完善信息傳遞渠道,切實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健全完善部門間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防汛、氣象、水利、國土、安監、應急救援隊伍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強化預測、預報、預警,確保災害信息能第一時間通知到有關企業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