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連城縣紀委通報4起村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北團鎮蕉坑村原黨支部副書記(主持工作)江道歐違規公款送禮及接待等問題。2013年至2015年期間,北團鎮蕉坑村原黨支部副書記(主持工作)江道歐本人或伙同他人用村集體資金15845元違規購買香煙、土特產等用于送禮和支付接待費用;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接待費720元在村財中報銷。江道歐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2月,江道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姑田鎮下堡村黨支部書記黃忠清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5年8月下堡村村委會換屆期間,作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的黃忠清,超范圍發放津補貼1650元。在擔任下堡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黃忠清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接待費870元在村財中報銷。2016年10月,黃忠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羅坊鄉崗頭村黨支部書記吳松源違規公款送禮問題。2013年和2014年期間,羅坊鄉崗頭村黨支部書記吳松源用村集體資金26426元購買禮品、土特產用于送禮。2016年10月,吳松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文亨鎮南陽村黨支部書記吳復來違規公款送禮問題。2014年至2015年期間,文亨鎮南陽村黨支部書記吳復來用村集體資金14766元購買土特產等用于送禮。2016年12月,吳復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亂花。”告誡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用“公私”這把尺子衡量自己的行為,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村集體資金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理應用在發展集體經濟,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和發展村公益事業上,一分一厘不能亂花、一分一厘不能貪占。村干部要切實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覺糾正不良習氣,時刻腳踩“公線”,讓公私分明成為一種品質、一種習慣,以公心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通報要求,鄉鎮黨委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按照“五抓五看”要求抓好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強化教育管理監督,把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龍巖2號文件精神的壓力傳導到村級組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村(社區)延伸。要嚴格落實村財鄉管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從嚴審核把關,加大村財公開的力度和深度,堵住“公”轉化為“私”、公私不分的漏洞。要把村級組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列入村級巡察、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對心存僥幸,不收斂、不知止,繼續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問題突出的地方,嚴肅問責,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