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網游為何不設年齡門檻
吳女士說,他現在拿的是自家的錢,這要長大以后為了網游拿別人的錢怎么辦?她說,孩子沉迷于網游,主要是家長沒盡到監管責任,但開發軟件的公司就沒責任嗎?為什么不設置年齡門檻?這么小的孩子玩這種網游,還要花這么高昂的費用,就沒有單位來監管嗎?
昨日下午,吳女士的兒子告訴記者,他是從四年級開始玩這款網游的,用QQ號登錄就行,他的很多同學都在玩。起初是不要錢的,后來需要通過升級裝備去闖關,他這次為游戲充值買裝備花了8900多元,他也知道拿爸爸的錢不對。看著一旁仍然生氣的媽媽,他小聲說:“以后再也不玩了……”
>>律師觀點
用戶起訴網游公司要求退錢 目前可能不被支持
對此,陜西樂友律師事務所主任賈永進律師和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良善均表示:2010年8月1日,文化部頒發的《網絡網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游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網游服務交易;且需要用戶有效身份證實名注冊,有用戶警示的說明提醒;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綁定與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等。趙良善表示,如果網游經營單位違反規定,文化行政部門可要求其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但對于用戶起訴網游公司、要求退錢的民事訴求,目前可能不被支持,因為用戶已經享用了公司提供的服務。一個孩子使用QQ號就能進入這款網游,說明它的門檻設置有瑕疵。賈永進說,男孩屬于未成年人,卻進行了近9000元的支付,顯然超過了他行為能力的范圍,應當是一種無效行為。不過還要確認他在進行網游時,使用登記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