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9日專電(記者黃安琪)一邊不時看看手機,一邊馱著大包小包的餐食,“見縫插針”地穿梭于大街小巷,網絡送餐員在給客戶帶去生活便利的同時,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期就受理了4起因快遞送餐員撞人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在已審結的3起案件中,網絡訂餐平臺“餓了么”均被判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敗訴率為100%。
2015年9月15日,胡女士步行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濰坊路路口,在等紅綠燈時,被一名送餐員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送餐員孫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胡女士經診斷為左股骨脛骨折。
據悉,孫某為北京萬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餓了么”網絡訂餐平臺運營商)的員工,事發時他正在送外賣,系履行職務行為。
因此,胡女士將拉扎斯公司、萬古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賠償醫療費等9.95萬余元,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浦東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拉扎斯公司員工孫某負事故全責,胡女士要求拉扎斯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院予以支持。胡女士要求作為勞務派遣單位的萬古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在另外兩起案件中,“餓了么”員工張某逆向行駛致行人李女士十級傷殘,王先生被送餐員赫某同向行駛超車時撞倒受傷,法院均判決拉扎斯公司敗訴,分別賠償了14.75萬余元及1.5萬余元。
法官表示,由于送餐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送餐,為了趕時間,他們往往忽視交通規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他們就會面臨較高的賠償金,但快遞員及網絡訂餐平臺卻大多沒有購買相應的足額保險。不少兼職配送員經APP申請加入相關平臺,無勞動合同,也無交金交險,僅憑送單數量晉級以兌換制服、頭盔、裝貨箱等裝備,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依靠網上自學自考,管理相對松散。
法官建議,相關送餐平臺應承擔起社會責任,在培訓、管理、考核等環節,對專職、兼職人員采取同一標準,尤其應當加強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與監督,并為送餐員購買相應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