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云集微店、達人店之后,花生日記也因涉嫌傳銷被處以大額罰單
社交電商為何頻觸傳銷紅線?
日前,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傳銷(直銷)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其改正傳銷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7306萬元,罰款150萬元,合計7456萬元。
《工人日報》記者注意到,這是迄今為止國內社交電商的最大一筆罰單。此前,社交電商云集微店和達人店也因涉嫌傳銷并被處以大額罰款。
傳銷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但為何發展勢頭正勁的社交電商頻頻觸碰傳銷紅線呢?記者近日采訪了相關專家學者。
多家社交電商涉嫌傳銷被罰
3月20日,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看到,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早在2018年9月25日就對花生日記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從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間,該公司以平臺運營商可獲取其發展的會員所購買的商品一定比例的傭金為誘餌,發展了多個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其分公司(也稱之為運營中心),再由這些分公司去管理運營商,運營商負責發展會員,按照層級提取酬金。
期間,當事人通過設定“平臺(分公司)-運營商-超級會員-超級會員”的層級式管理架構,采取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截至2018年9月25日,花生日記APP平臺形成了31530個以運營商為塔尖的金字塔結構,會員總數達21534555人,其中組織結構達到三級及三級以上層級的會員共有21496085人,占了全部會員人數的99.82%。層級最多的鏈條已經發展至51層。會員遍及全國各省市,收取傭金金額達456744401.69元。
此前,社交電商云集微店和達人店也因涉嫌傳銷被罰。浙江省工商局網站2017年公布的浙江“紅盾網劍”專項執法行動十大案例中,浙江集商優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運營的云集微店APP,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展開網絡傳銷行為,被認定為網絡傳銷,因違反《禁止傳銷案例》被工商部門處罰近985萬元。
2018年7月6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認定達人店(運營公司主體為杭州達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謀取非法利益被罰沒超391萬元,并被浙江工商、公安兩部門通報為“十大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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