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昨日,天貓發布公告,擬對介入條件及商家退款響應的超時時間進行調整。
根據公告顯示,針對不同類型的申請退款要求,除電子憑證類產品外,部分產品的商家退款時限縮短為3日。
其中,在交易成功前,買家申請退款不退貨的,除電子憑證類產品商家仍需在1日類完成退款,其他類商品統一縮短至3日內完成退款。買家申請退貨的,除需要立即退款的理由,其他任何理由,商家均需在3日內退款。
在交易成功后,買家申請退款不退貨的,所有商家均需要在3日內處理,而買家申請退款退貨的,僅保留立即退款的限制。
據悉,該項變更將從12月31日起開始生效。
以下為天貓商品交易超時規定,左欄為變更前,右欄為變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