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1日訊 昨日上午,民警在和平路陽光燈控路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黃色二輪摩托車遮擋號牌。該車駕駛員用大號燕尾夾夾住車牌,遮擋了車牌號最后一個數字。
據司機交代,為了躲避監控拍攝逃避處罰,才想到這個辦法。對此,民警對該車駕駛員批評和教育,并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本網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蔣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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