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嚴防火災發生,確保全市生態資源和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要求,全市林區從2022年3月25日起至4月15日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禁火期間:嚴禁攜帶火種上山,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禁野炊、燒烤,嚴禁吸煙、亂丟煙頭;嚴禁燒荒、燒灰積肥、燒田埂地埂、焚燒廢棄物、煉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嚴禁在墳頭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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