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0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耀宗 莊凌龍)這邊剛剛買房成為業主,那邊就接到裝修公司的電話轟炸。你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不?今日,晉江市公安局對外通報,晉江警方于近日成功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約50萬條。
今年5月中旬,晉江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安海鎮一家裝飾公司的一名行政經理涉嫌非法持有公民個人信息,隨即開展偵察,并于5月底立案。5月31日到7月26日,泉州、晉江兩級警方先后在安海、青陽、梅嶺、西園等地抓獲案件相關人員30名,其中刑事拘留13人,現場查扣U盤15個、電腦18臺、手機23部,紙質公民信息8000多頁,查獲公民個人信息約50萬條。
警方查扣的資料和設備
這13名被刑拘人員中,包括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肖某(男,49歲,安徽人)、徐某(男,29歲,安徽人),徐某系肖某女婿。據兩人交代,他們通過向售樓部、裝飾公司以購買或交換的方式獲得泉州、晉江等地小區業主信息,后將這些業主信息,以每個樓盤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的價格賣給裝修建材公司。另外11名被刑拘人員中,包括售樓部的房產中介、工作人員以及裝修公司老板等。警方繳獲的被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業主姓名、手機號、樓層面積、交房時間等。
目前,肖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于今年7月8日被晉江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另外12人也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有商家以為“客戶信息只要不進行販賣就不會構成犯罪”,警方也表示,這是一種嚴重的誤區,法律上,交換信息等同于購買信息,也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