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春耕備耕、指導農戶科學用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前,晉江市農業局組織執法人員到內坑鎮后山村蔬菜種植基地檢查農藥使用情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3家農戶的農藥倉庫,發現其中一家存有禁限用農藥。執法人員當場沒收了違禁農藥,責令該農戶到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做筆錄,同時向農戶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材料,并要求做好產地衛生清潔工作。
據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食用農產品種植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的,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通訊員 吳文振 陳美滿 吳文星 記者 莊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