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這筆錢真的很及時,可以用它買鞋材化工原料了。”28日,晉江陳埭鎮花廳口村的丁先生用自家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從晉江農商銀行拿到了90萬元貸款。據悉,這是晉江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第一單,也是全省第一單。
丁先生能用宅基地使用權貸款,得益于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的決定:晉江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獲準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于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也就是說,允許以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丁先生用于抵押的是一套占地150平方米的自建房,1998年建成。今年來,受經濟下行影響,從事鞋材化工貿易的丁先生遇到了市場供需不平衡的困境,部分資金回款慢,導致資金周轉緊張,嚴重影響企業正常運行。這筆貸款如同及時雨,大大緩解了流動資金缺乏的困難。
晉江農商行個人金融部總經理柯子匯算了一筆經濟賬:以前,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丁先生的個人住宅抵押價值為252萬元,大約可貸款69萬元;如今,宅基地使用權共同抵押后,總評估價達到328萬元,經審核,他獲得了90萬元貸款,宅基地抵押的財產價值得到了體現。
從上世紀90年代末,晉江就開始辦理農民住房抵押業務。截至今年11月底,晉江全市農房抵押貸款余額為5.34億元,戶數643戶,累計發放30億元,受惠群眾超過1萬戶,貸款總量占全省金融機構的55%,在全國居于領先位置。
“晉江從‘三閑’起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宅基地用途出現功能性剩余,在滿足自主功能的同時,也發揮著租賃、物業、經營等功能,其財產屬性更加明顯。”晉江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晉江是全國15個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試點之一,也是全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依據試點批復和法律授權,晉江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使得農民宅基地使用權不再游離于土地市場之外,有效盤活農民資產,進一步激發農民創業創新熱情。下一步,晉江將完善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融資試點實施方案。此外,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也正逐步開辦該項業務。(記者 闕楊娜 通訊員 呂少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