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的價格,就可以辦理三張假身份證及兩本高中畢業證。不過,這一行為已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犯罪嫌疑人夏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去年12月10日,蘇某在羅山街道梧桐社區墻上發現“139XXXXXXXX辦證”字樣,撥打上述電話號碼聯系夏某,雙方約定以人民幣400元的價格偽造三張居民身份證及兩本晉江某中學高中畢業證。蘇某向夏某提供了身份信息及照片。
第二天上午,夏某向蘇某“交貨”,將三張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及兩本偽造的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交給蘇某。據悉,偽造畢業證書還蓋有晉江教育部門及晉江某中學的印章。后來,夏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夏某偽造居民身份證,且明知是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事業單位印章制作的證書而予以販賣,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應當數罪并罰。
據此,法院判處夏某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記者 胡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