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10時至21日凌晨1時,市交警支隊橋隧大隊快速路中隊在成功大道仙岳路互通立交開展“逢十”道路交通重點違法整治統一行動。行動期間共檢查車輛200余輛,查獲酒后駕車2起、無證駕駛1起、不服從指揮1起。
20日晚10:30左右,一部車牌為閩DK69**的白色奧迪小轎車駛入臨檢點,經測試,駕駛人吳某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7mg/100ml。經查詢駕駛人信息,吳某勇的駕駛證竟處于被吊銷的狀態。原來,吳某勇2012年因醉酒駕駛被吊證。這次飲酒后,他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走成功大道仙岳路不會被查,便開車上路。吳某勇涉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將被合并處罰款2500元,拘留15天以下,車輛也被依法暫扣。
20日晚11時許,一部車牌為皖D808**的白色大眾小轎車駕駛人不聽民警指揮,將車輛停在路肩處后,駕駛人下車逃離,被民警追了回來。經測試,駕駛人盛某并沒有酒駕。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也沒有發現可疑之處。一問才知道,原來盛某開的是朋友的車,以前聽聞車主有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怕因此惹麻煩就棄車而逃。民警隨后聯系車主,車主說在廈門的交通違法記錄已在上周處理完畢。盛某雖是“虛驚一場”,卻因不服從交警指揮棄車逃跑而被罰150元。(記者 黃璜 通訊員 喻厚勤 劉剛)